煤炭 废钢 再生资源类企业优惠政策

发布: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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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废钢 再生资源类企业优惠政策

煤炭、废钢及再生资源类企业,都属于特殊行业里面的,且利润高,缺少成本进项。这就导致这类企业虽然利润很高,但是税收成本也很高,逐步增加了企业负税了。而且很多不正规的小企业又不缴税,回收成本低,卖出价格高,扰乱了整个市场行情。迫使正规企业不得不改变自身模式,提高自身利润了。


行业的特殊性,使税收筹划这一块儿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操作更加困难。下面小编就简单的给各位老板说一下,怎样操作,能更加方便,快捷,更能达到节税减负的目的。


方法一:入驻园区,煤炭、废钢和再生资源类企业可以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正常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直接核定2%,享受地方留存部分(50%)的50%-90%。综合税负只有10%左右。

方法二:在园区成立一家或者多家(根据企业需求)个人独资企业。利益业务分流方式解决企业进项问题。直接核定所得税:0.95%-2.1%。增值税:1%。附加税减半。综合税率在3%左右。


企业需要发展,行业需要改变,税收筹划是重中之重。经济大环境下,谁的支出少,谁的资金充足,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上,才能随时重拳出击,不断壮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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